高鐵認定放寬!外力害誤點「能究責」賠10%
高鐵站務員(2015.2.16):「各位旅客您好!現在第二月台開放的是239車次開往板橋、台中、左營的旅客。」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高鐵認定放寬-外債務協商力害誤點-能究責-賠10-042906449.html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車站塞滿人,站務人員拿著大聲公宣導,去年一年高鐵出包10多次,轉轍器或道岔異常最常見,甚至發生列車必須倒退回車站的窘況。而列車誤點超過1小時,就達到全額補償的標準,但遊戲規則悄悄改了,以台北到台中為例,普通車廂票價700 元,誤點60分鐘以上,過去能退現金700 元,或換一張不限區間免費車票,如果拿去搭台北到高雄,就價值1490 元,現在只剩退現金一個選項,不能再換免費車票!誤點30分鐘,同樣只能退5成現金,不再有5折乘車券。
高鐵誤點時有所聞,除了本身設備故障,有時候也是外力介入,而過去規定,能究責於高鐵的誤點才賠償消費者,現在新增能究責於第三方的誤點,也將賠償票價的10%,不過過去誤點30或60分鐘以上,能拿到半價或免費乘車券,兌換任何區間車票,現在只能依實際購買車票退現金,有消費者就認為,好像「賠償縮水」了。
另外如果因為高鐵誤點,抵達目的地後,已經錯過原本要轉乘的末班接駁車或火車,只能搭計程車,高鐵也會個案處理,幫忙出車錢,甚至未來如果遇上車廂內冷氣故障,也能賠償2成票價。
高鐵保全(2013.6.18):「不要!先不要剪,它有一點交叉了企業貸款信用貸款。」
像過去發生氣球或農用塑膠布,吹到高鐵電車線上,導致停駛,因為能究責於第三人,未來只要誤點超過30分鐘,就能賠償票價的 10%。
不少旅客都認為是補償縮水,高鐵則表示,配合鐵路法修正,其實有不少新制上路,過去不能歸咎於高鐵的誤點都不賠,現在規定放寬。
高鐵表示,就是因為補償範圍跟內容,變多變複雜,才取消補償兌換券的模式。
民眾:「感覺以前比較有想要跟你道歉的感覺,他們有他們的預算呀,可能他們有一些成本上面計算有虧損吧!現在只賠償你特定買到的段數(區間),我覺得這樣是正常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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